2018年元旦即将来临,学校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退休教职工给予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重症疾病患者;
2、生病住院者;
3、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者;
4、90周岁及以上者(1928年1月1日前出生);
5、其他情况需要慰问者。
二、请各单位在听取本部门退教协分会意见的基础上,按不超过本部门退休教职工人数10%的比例(90周岁及以上者不占比例,也不作计算基数),下载并填写《2017年生活特殊困难退休教职工慰问申请表》,以书面形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2月16日前报送离退休工作部(处)退休科(百狮子桥9号4幢104室,联系电话:65112432),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zhzhp@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