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字[2013]35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二○一三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及借款业务
1、<
2、<
3、当年票据当年结报。<
4、各类暂借款项应在<
5、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票据均须于
6、加快专项经费(含科研)支出进度。对已下达的专项,尽快安排支出,于
二、收入与票据领用业务
1、各单位应在
2、<
3、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立即联系对方单位,务必于
4、凡有外单位汇入款项的单位或个人,请及时到财务处网站(路径:高级财务平台→项目经费查询→财务到款)查询,或在
三、资产盘点与对账
1、材料领用结算截止<
2、基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在
3、请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和博物馆协助财务处进行固定资产对账,并将固定资产余额于
四、独立核算单位、独立学院、承包单位应返回学校的工资、水电费、医药费和房租等费用,务必在
校办企业按经营协议规定的上缴款结账截止日为12月25日。
五、请各单位对2013年度各类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于12月23日前将分析报告送交财务处预算管理科(凌云楼802室,联系电话:67500878)。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经费的使用情况、使用效益、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打算和建议。
六、年终决算报表中的有关数据,需由教务部、人事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处、科学技术与产业部、人文社会科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和博物馆等单位提供,恳请大力协助。
七、未尽事宜,请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67501201,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
各部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财务处全体人员深表感谢!由此带来的不便,也请各部门给予谅解!
财务处
2013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