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退教协会九届理事会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离退休工作部(处)点击率:803更新时间:2018-09-25 10:35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四个自信”,团结引领广大退休教职工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离退休工作部(处)的指导下,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助手参谋作用,与全体苏大人共同奋斗,画好同心圆,共筑中国梦之苏大篇章。

3、坚持全心全意为退休教职工服务,把更好地满足退休教职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退教协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退休教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4、坚持“以法治会、制度强会、创新活会”的理念,严格遵守退教协会《章程》,完善制度,提升内涵,不断创新退教协会的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切实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靠全体会员同心协力构建“温馨、和谐、幸福、奋斗”的退休教职工之家。

二、理事会议事制度

根据退教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职能。

1、理事会主要职责

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老龄工作的文件政策规定。

传达贯彻学校党政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及有关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学校和离退休工作部(处)的工作部署,贯彻“六个老有”方针,讨论制定退教协会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退休教职工的政治生活需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维护其合法权益。

制定退教协会内部管理制度,支持、指导、促进退教协会分会工作。

按照尽力而为、力所能及的要求,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办好老年学院。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讨论决定理事的退出和增补,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并提请大会讨论通过《章程》修改稿和选举办法。讨论决定有关其他事项。

2、理事会议事制度

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也可委托副理事长主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理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事项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理事会讨论议题由理事长会议协商确定。

3、理事工作要求

加强学习,崇德修身,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老龄工作政策水平。

尽职务实,用心用情,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甘当为退休教职工服务的志愿者。

团结协作,和衷共济,理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家庭事务的关系,努力做到两不误。

三、理事会会议制度

1、理事长会议:每月一次(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上午,寒暑假除外)。

2、理事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二次(期初、期终),如有重要事项临时召开,一般事项可在理事群内讨论决定。

3、分会负责人会议:原则上每年三次(每学期初、年终),如有重要事项临时召开。

四、理事会办事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1、综合组:负责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及文秘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费预算及《离退休工作简报》《老园丁报》的组稿工作。协调各组开展各项活动。

2、宣传组:指导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组织有关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协助办好老年学院;负责退教协会有关智能化、信息化及社会化养老交流服务工作。

3、生活保障组:了解会员生活、福利、保健等方面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及有关部门反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有关养生保健活动。

4、文艺体育组:根据退休教职工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文艺体育活动,指导、协助有关文体社团活动。

五、理事会联系基层分会制度

为进一步指导、支持、促进退教协分会工作,建立理事联系基层分会制度。(具体联系分会见理事分工)